107年入學生適用
| 學制 | 修業規定 |
| 日間部 |
★修習四年,最低畢業學分:129學分。 【校訂共同科目12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專業必修科目71學分,選修科目30學分(專業選修不得少於2/3)】 ★學生須於畢業前至少修畢8週以上暑期實習課程(2學分)或專案實習課程(2學分)始可畢業。另具特殊身分之學生得免修(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陸生、僑生、港澳生、外籍生等)。 ★「英語畢業門檻」:學生於畢業前須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其他同等之英語檢定。 |
| 進修部 |
★修習四年,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 【校訂共同科目20學分,專業基礎科目9學分,專業必修科目66學分,選修科目3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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