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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日四技入學生適用

修業

 

課程

學制 修業規定
日間部

★修習四年,最低畢業學分:129學分

【校訂共同科目12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專業必修科目69學分,選修科目32學分(其中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至少需達 18 學分)】

★學生須於畢業前至少修畢8週以上暑期實習課程(2學分)或專案實習課程(2學分)始可畢業。另具特殊身分之學生得免修(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陸生、僑生、港澳生、外籍生等)。

★「英語畢業門檻」:須修滿英(外)語8學分,本國籍學生(應用英語系除外)英語畢業門檻為等同CEFR B1以上程度之校外英檢成績;或通過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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