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獎助學金辦法及申請表(申請截止日至3/26止)
113學年度第 2 學期獎學金申請公告(申請至114/03/26(星期三)止)
1.各類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 : 114年03月26日(星期三)止
2.繳交文件: 獎學金申請表、成績單、銀行/郵局帳號存簿影本、佐證資料(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等)
(繳交文件請依上列順序排列)
3.繳交地點:水食系辦公室。
4.獎學金項目:
名稱 |
申 請 資 格 |
名額 |
金 額 |
家境清寒而有心向學品學兼優之學生經政府核定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事業失敗、病重、家庭遭受重大災害,而無法順利就學者。 |
6 |
10,000元 |
|
黃俊銘校友 獎助學金 |
家境清寒而有心向學品學兼優之學生經政府核定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事業失敗、病重、家庭遭受重大災害者,而無法順利就學者。 |
至多 3名 |
6,000元 |
黃美華女士 獎助學金 |
家境清寒而有心向學品學兼優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70 分以上、操行成績75 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者。 |
至多 5名 |
5,000元 |
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1.全學年成績總平均需70分(含)以上。 2.操行成績在75分(含)以上者。 3.於新和興實習或是執行新和興產學計畫者或政府核定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失業、病重、家庭遭受重大災害,而需協助順利就學者。 |
每學年度8名 (每學期人數依學生需求由系上分配)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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