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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地方創生學分學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岸地方創生學分學程】 

 

一、學分學程中文名稱:海岸地方創生學分學程

二、學分學程英文名稱: Regional Revitalization In Coastal Credit Program

三、規劃設置單位:水產食品科學系

四、參與學術單位:

海洋商務學院、博雅教育中心、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研究所、水產食品科學系、工業設計系

五、申請方式:

登入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學程資格申請→填具申請表印出→給系主任用印→於每學期開學後第二週(選課結束前)送至水食系辦即可完成申請

ps~水食系辦地點:楠梓校區-厚生樓2樓系辦公室/  或是請系辦公文傳遞至楠梓校區 水食系辦

六、設置宗旨: 

2015年的聯合國永續發展峰會針對世界所面臨的普世問題,提出「翻轉我們的世界:2030年永續發展方針」,即我們所熟知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SDGs所注重普世價值和近年教育部推動之大學社會責任 (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 息息相關,大學作為一個教育單位,不僅僅注重在知識傳遞與培育人才,如何在全球、國家與地方中有效提供支援與建議,更是未來趨勢與關鍵,亦即,大學在永續發展目標上扮演舉重若輕角色。教育部為有效導引大學社會實踐並推動SDGs,於2017年陸續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希望透過政策引導方式,促進大專校院善盡其社會責任與價值,讓大學和地方產生「在地連結」,並鼓勵其透過課程結合場域實作方式來進行「人才培育」,並在過程中發展出大學自我特色與價值。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核心價值,在促使大學成為地方永續發展參與者與協力者,透過人才培育、區域鏈結與社會創新之概念,讓大學所培育之人才能更了解地方發展脈絡,理解地方問題,共同提出可能的創新解決方法,讓大學真正扮演具有社會正向影響力之角色,真正善盡大學社會責任 (教育部USR推動中心,2019)

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 (FAO) 指出要實現SDGs目標的關鍵,許多目標與漁業和養殖有直接相關,因為漁業和水產養殖是提供全球77億人口動物性蛋白質主要來源的重要關鍵 (UN, 2018)。然而生產水產品的重要據點正面臨著漁村人口外流與老化、傳統漁業萎縮、漁產產銷結構失衡、漁業生產廢棄物等問題,卻是臺灣漁村普遍的現象。有鑑於此,行政院宣示2019年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定位地方創生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同時透過「企業投資故鄉」、「科技導入」、「整合部會資源」、「社會參與創生」、「品牌建立」等五支箭來解決台灣面臨的難題。依據上述,「海岸地方創生」或許是臺灣漁村的契機。

 在高科大「親產優質」、「創新創業」及「海洋科技」三大特色發展主軸下,深化本校海洋特色,並結合本校其他校區特色專業,以「海岸地方創生」為學程主軸,「人才紮根」及「永續教學場域」為輔。希冀藉由本校USR執行計畫的觀察與日本地方創生案例,兩者之實踐經驗,同時結合國發會地方創生5支箭之精神,轉化為一系列之學分學程課程,培育人才具備海洋知識力、資訊應用能力、設計力、專案企劃能力、商業力、食力,達到「海岸地方創生」能力之人才目標。

 

海岸地方創生設置宗旨 

 

七、實施學制:本學程設於日間部大學部學制,以大學部學生為主要授課對象。

八、課程規劃:

海岸地方創生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1),將會開立以下課程,並依「海岸地方創生」能力學習路徑可分為基礎、專業、實務應用三階段 (2)。首先基礎階段以建構學習者具備「地方創生」及「全球永續發展」概念的知識性基礎課程。其次,專業課程核心理念在於提供非該專業之學生學習跨領域之專業能力,包括設計力、資訊應用及專案企劃能力。在基礎及專業課程養成後將導入與實務連結及應用,讓基礎及專業課程之概念加以實踐。因此實務應用課程包括:商業力、生產開發設計、實務專題。透過完整三個階段的理論與實務跨領域課程的結合,達到培育具備「海岸地方創生」能力之人才。

                     表1海岸地方創生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課程名稱

學分

開課單位

備註

地方創生學

3

海洋商務學院

必修

永續發展導論

2

博雅教育中心

選修

運算與程式設計

2

博雅教育中心

選修

水產品包裝設計

2

水產食品科學系

選修

品牌行銷與設計管理

2

工業設計系

選修

專案企劃微學分

1

博雅教育中心

選修

生產開發設計

2

水產食品科學系

選修

創新構想與商業模式

2

工業設計系

選修

實務專題-海岸地方創生

2

水產食品科學系

選修

以上共18學分,至少需修習12學分 (包含必修3學分及選修9學分)

 

                  學程

九、修讀相關規定:

  1. 修讀資格:凡本校日間部大學部 (以上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

  2. 修課規定: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12學分,包含必修3學分及選修9學分,且本學程係屬跨領域學程,依據本校學分學程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一項規定「至少應有六學分為非本系 (課程」,學生修畢所規定科目及最低學分數,得於畢業前向所修學分學程之規劃開設單位申請確認後,由校核發學分學程證書。

  3. 招生名額:不限制 (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4. 申請程序:學生修讀本學程須事先申請。學生申請修讀本學程,應依本學程之規定,檢附相關資料,於開學第二週(選課結束前)填具申請表,向水產食品科學系提出申請,經水產食品科學系核定通過後修讀學程。

  5. 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限內辦理之。

  6. 若在大學期間已修讀者,先申請學程資格,待學分完成後,申請證書時,檢附大學的歷年成績單即可通過此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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