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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專)班論文流程

水產食品科學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流程一覽表

修業規定

碩士班: (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

  • 畢業學分:須修畢30學分始得畢業,包含必修14學分(含碩士論文),選修16學分。(111學年度學生:必修10學分(含碩士論文),選修10學分)
  • 選讀本校其他所或外校碩(博)士班課程,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及所長核准,始得列為畢業學分,且以四學分為上限。

碩專班: (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如未在規定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得延長二學年。)

  • 畢業學分:須修畢36學分始得畢業(含碩士論文),包含必修16學分,選修20學分。(109-111學年度學生:必修12學分(含碩士論文),選修24學分)

碩士第一年上學期: 確認指導教授

  • 繳交期限:入學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中考前,繳交至系辦公室
  • 繳交文件:指導教授提報申請單
  • 申請方式: 校務系統→申請→教務申請作業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登錄(含個人資料登錄、指導教授登錄) →列印指導教授提報申請單。

碩士第二年上學期: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預口試)

  • 說明:研究生須於學位考試申請前6個月完成碩士論文計畫書及預口試。(碩專班: 不用繳交)
  • 申請期限: 於論文計劃書口試前 7天 提出申請
  • 繳交文件:

預口試前: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暨預口試申請表

           預口試後:1. 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暨預口試審查評分表(每位委員一張)

                             2. 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暨預口試結果總評分表

                             3. 論文計畫預口試PPT 6 合1 列印紙本 (內容含摘要、文獻整理、材料與方法、初步實驗結果等或依指導教授規定)

碩士第二年下學期:論文初審

  • 說    明:研究生須於學位考試申請前須提出學位論文口試初審申請表(含論文摘要及重要數據5~10頁等)送系所會議審查
  • 繳交期限:上學期:10月30日前或11月30日前、下學期: 4月30日前或 5 月30 日前
  • 繳交文件:學位論文口試初審申請表(含論文摘要及重要數據5~10頁等)

碩士第二年下學期:線上系統申請論文考試口試

  • 申請口試期限:上學期至 12月31日前,下學期至06月30日前。
  • 口試期限:上學期至1月31日前,下學期至07月31日前。

(1)確認口試時間地點時,請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及借用教室。

(2)建議申請口試至少提前14天至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

(3) )繳交文件:校務系統→申請→教務申請作業→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依序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系所紙本核章及線上審核後,系辦將依據系統所填寫之口試委員E-mail信箱,寄送聘書。

項目

說明

(1)學位考試申請書

 

  • 路徑:「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登錄」(含個人資料登錄、指導教授登錄、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
  • ※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2)歷年成績單

(3)選課清單

  • 檢附「歷年成績單」「論文」及「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之修課學期選課清單
  • 路徑: 「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選課清單」、「歷年成績單」→「點選學年度學期並列印」(橫向列印)。

(4)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

(5)論文比對切結書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

  • 路徑:至本校圖書館首頁→資源查詢→學位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進行論文比對後,「列印原創性報告總表」,以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查(必要時,請提供完整原創性報告供指導教授審查)。
  • 碩士論文須先經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須經指導教授核准(學校建議20%),始得提出申請碩士論文口試申請。
  • 校務系統列印「論文比對切結書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

(6)論文摘要

(中英文摘要皆可)

(7)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https://ethics.moe.edu.tw/

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完成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經考試合格列印修課證明。

(8)研究生論文考試相關費用明細表

系網頁列印

(9)口試論文初審結果及指導教授提報單

可免附(由系辦檢附)

論文口試當天 as 口試後

口試期限:上學期至1月31日前,下學期至07月31日前。

說明:

(1)本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後,將送綜合業務處製發口試委員聘函,請等待系辦通知領取【口委聘函】及於系網頁研究生專區列印【口試費、交通費印領清冊】

(2)口試前至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列印 【論文考試審定書】【學位考試評分表】 【總評分表】

(3)口試通過後經指導教授同意請於考試完成1週內將上列【學位考試評分表】、【總評分表】【口試費、交通費印領清冊、委員帳戶存摺影本】送交系辦公室。(依學校規定成績應於考試完成2週內將成績送交綜合業務處或進修推廣處登錄,本系需保留作業時間)。

(4)繳交前請務必確認評分表論文題目與學位考試申請書相同。

(5)考試委員異動、召集人異動、學位考試日期異動、 中英文論文題目異動、學位考試撤銷程序詳 https://reurl.cc/Z7zl9a 或 Q&A說明。

(6)彙整口試前、當天、後應具備文件如下表所示,需要口試委員簽名處請事先看清楚,避免口試委員離開後簽名不易。

文件名稱

口試前

口試當天

口試後1周內繳交

【論文考試審定書】

校務系統

(至少1張)

校務系統

自行列印

口試通過後請所有口試委員簽名

繳交至系辦請主任親簽名後自行留存,於論文裝訂用。

【學位考試評分表】

校務系統

(每位口委各 1 張)

校務系統

自行列印

1.評分時請同學暫時迴避,由口試委員召集人核算成績後繳回指導教授。

2.確認每位委員都有簽名

1.繳回系辦公室,請確認所有委員都有簽名。

2.統一由系辦送主任核章後繳交至綜業處登錄成績。

【總評分表】

校務系統

1

校務系統

自行列印

1.請召集人核算成績後填寫考試成績欄位(成績請四捨五入後以國字大寫並取至小數點後二位)

2.確認請所有口試委員於口試委員簽名欄簽名。

1.繳回系辦公室,請確認所有委員都有簽名。

2.統一由系辦送主任核章後繳交至綜業處登錄成績。

  • 系網頁列印或至系辦列印
  • 請委員提供銀行帳號存摺封面影本並詢問前往口試交通方式、身分證號(製作領據用)

請委員簽名並繳交銀行帳號存摺影本。

註:委員以前如有留匯款資料或無修改匯款資料,則不須繳交銀行帳號存摺影本。

1.繳回系辦公室,請確認所有委員都有簽名。

2.如委員非當日往返需檢附高鐵車票。

辦理離校手續

期限:建議上學期在2月1日前、下學期在9月1日前將離校手續單送至教務處或進修處。【學校可受理的最晚期限】需於次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校方規定的離校手續 , 始得算當學期畢業,次學期應再註冊。

注意事項:

  1. 上傳或印製論文本或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務必確認論文題目,若論文封面、內文所登載之論文題目與研究生學位考試(總)評分表、申請表相同,不符者,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2. 完成口試後論文依照本校學位論文撰寫體例參考或實驗室規定修正論文經指導教授核閱後,須將論文上傳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請依其說明步驟操作),請自行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申請帳號,上傳符合學校規定格式的論文(論文完整單一PDF檔),送出系辦、圖書館審核。

  離校手續:

  1. 系辦: 繳交【論本平裝(黃色)1本】及檢附論文定稿版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進行論文審核。
  2. 圖書館: 節錄相關規定如下,詳細規定請詳閱本校圖書館規定。
  1. 確認上傳於博碩士論文系統的論文系上已審核通過
  2. 繳交2本裝訂論文(不限精裝平裝)2本
  3. 繳交相關授權資料:
  1. 電子全文: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列印「學位論文授權書(1式2份)」(無須裝訂):請確認授權書內之授權書人請務必親筆簽名,指導教授簽名處可配合教師要求選擇簽署,並確認紙本授權書與系統上傳掃描檔是否一致
  2. 紙本論文需延後公開者,須於論文夾附 (無須裝訂) 親筆簽名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1. 畢業證書領取: 前往綜合業務處領取。
  2. 恭喜畢業!!

相關網站及參考資料

  1. 本校「教務處研究生專區
  2. 本校「圖書館」學位論文繳交規定
  3. 學位論文申請相關網站:
    1. 本校「校務系統
    2. 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 
    3. 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4.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4. 相關操作手冊:
    1. 研究生學位考試系統使用操作手冊
    2.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異動、撤銷程序及說明彙整表
    3.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圖書館 博碩士論文系統操作手冊
    4.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www.turnitin.com 使用指南-學生版
    5. 學位論文撰寫體例參考
  5. 系上常見問題 Q&A 及 操作說明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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