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食品科學系學生實習相關流程
水產食品科學系學生實習相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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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
為培養實務人才,增進學生職場實務經驗、學生品德,增加學生未來求職管道特訂定 |
(二)、課程內容 |
1.課程名稱:寒、暑期職場實習(必修) 學分數: 2學分 |
(三)、適用對象 |
本系四技日間部學生,並經系上與合作廠商媒合合格者。 |
(四)、實習場所 |
水產食品科學系學生分發至有關水產試驗、研究、加工、檢驗、食品、物流相關、製造、冷凍、化工、農工等公司、工廠及水產學術教育等機構實習。 |
(五 ) 、實習流程 |
如下表: |
預定時程 |
執行內容綱要 |
開學後-第12週前 |
實習申請(自行安排或系上媒合) ●填妥「學生基本資料表」、「實習機構同意書」(附件五)、專案實習學生完成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學生專案實習同意書(附件一)及專案實習課程累計認定表(附件二)、「實習學生家長同意書」並經系主任同意認可後,其實習才予以承認。 |
第13週-第14週 |
實習保險 ●實習學生填寫實習保險名單(以班級為單位)。 |
第17週-18週 |
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會 ●使實習學生瞭解實習課程內涵及注意事項。 |
學生赴職場實習 |
學生赴校外實習 ●學生自報到後應依照實習機構規定及實習指導人員指示,接受所有工作,同時於實習期間逐日將實習情形及心得詳載於實習週紀錄表(附件八)。 ●實習期間非重要事故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者,應報請實習機構批准。 ●實習期間由系上安排訪視老師至各實習場所訪視並完成訪視紀錄表(附件七) |
實習結束後 |
學分申請 ●實習後填寫實習結業登記表(附件十),將實習手冊到送系辦公室核評成績。(由系辦公室統一轉交各實習訪視老師)。 ●得參加實習心得座談會。 ●實習成績及操行成績考核方式如下:實習成績及操行成績各以總分60分為及格。 |